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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或撬动数百亿增量市场

作者:华东电力设计院 吴俊宏   发布时间:2017-03-22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征求《微电网管理办法》意见稿。文件指出,微电网作为“互联网+”智慧能源的重要支撑以及与大电网友好互动的技术手段,可以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促进清洁能源的接入和就地消纳,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业界普遍认为,此次“微电网”管理办法的意见征集,不仅体现了政府对“互联网+”智慧能源的支持,在某种程度上,加大了电改力度,推动了“增量配售电”业务进一步发展。

详解微电网

看点一:什么是微电网

【定义】微电网是小型发配用电系统,由分布式电源、用电负荷、配电设施、监控和保护装置等组成。

【分类】

并网型,即微电网可以与外部电网并网运行,也可离网独立

独立型,即微电网不与外部电网连接,电力电量自我平衡

【特点】

微型:电压等级≤35KV;系统容量≤20MW

清洁:电源以可再生能源为主、天然气多联供等能源综合利用为目标的发电形式。

自治:微电网内部基本实现电力供需自平衡。并网型微电网与外部电网的年交换电量一般不超过年用电量的50%,独立运行时能保障重要负荷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供电;独立型微电网应具有黑启动能力。

友好:大规模分布式电源接入并网型微电网↔外部电网交换功率、时段可控。

【应用】

        微电网应适应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和电动汽车等快速发展,满足多元化接入需求。结合城市、工商业园区、新型城镇、新农村以及海岛、绿洲等发展需要,鼓励利用当地资源,进行融合创新,培育能源生产和消费新业态。

看点二:电网企业助力“微电网”并网

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

1、将微电网项目纳入地区配电网规划,组织完善配电网结构,加快推进配电网智能化,为微电网发展提供保障。

2、电网企业应制定并公告微电网并网程序、时限、相关服务标准及细则,编制统一的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为微电网提供便捷、及时、高效的接入电网服务。

3、并网型微电网接入公用配电网及由此引起的公用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原则上由电网企业承担。

4、微电网项目业主应与电网企业签订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确定电能计量、电价及电费结算、调度管理方式等。

看点三:实施“试点”先行政策

        继“增量配电网试点”之后的又一试点政策,迎着“微电网”春风,把握试点机遇!

Ø在城市、商业、工业、新型城镇等地区鼓励建设以风、光发电、燃气三联供系统为基础的微电网,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

Ø在海岛、绿洲等偏远地区鼓励因地制宜建设充分利用当地自然资源的微电网,促进独立供电技术与经营模式创新。

看点四:政府助力“微电网”吸金

1、通过城镇电网建设改造、智能电网等现有专项建设基金专项,加大微电网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

2、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微电网建设的积极性,鼓励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3、支持微电网项目运营主体获得供电资质,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开展配售电业务,并承担微电网内的保底供电服务。

4、鼓励微电网项目单位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债券、中期票据等方式直接融资,参照《配电网建设改造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发改办财金〔2015〕2909号),享有绿色信贷支持。

没那么简单!发展微电网这几个问题必须理清

        毫无疑问,独立型微电网是偏远地区和孤岛安全可靠供电的有效解决方案。那么城市或工业园区为什么要建设并网型微电网呢?

观点1——微电网可以提高供电可靠性。微电网可以实现电网故障时的孤网运行,对重要负荷供电更加安全可靠。但是提高供电可靠性有很多性价比更高的方式(例如UPS),而且当今城市配网可靠性已经在用n个9考核。因此提高供电可靠性并不是建设微电网的主要考虑因素。

观点2——微电网可以为电网解决大规模可再生分布式电源并网的安全问题。微电网的优势之一是集中管理和控制微电网内的分布式电源,避免大规模可再生分布式电源波动对电网的冲击。但是我们遇到的很多微电网并不需要管理那么大规模的可再生分布式电源,目前很多地区的系统容量足以承受小规模可再生分布式电源的并网。另外为解决大规模可再生分布式电源并网的安全问题,在相比于配网增容扩建或其它技术(例如主动配电网)经济更优的情况下,电网公司是有必要去考虑建设微电网的,那么非电网公司的微电网投资主体在没有利益驱动的情况下是否愿意要花大力气去解决电网的安全问题呢?

观点3——微电网清洁环保。没错,清洁是微电网的主要特征之一,但是这只和微电网内分布式电源相关,和微电网技术本身却没有太多关系。

        分析认为,并网型微电网真正价值应该体现为通过微电网技术对网内各类分布式能源进行优化管理,提高微电网的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并降低能源利用成本。附加价值应该体现为通过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为电网提供调峰调频、电压无功以及黑启动等辅助服务。

微电网的电压等级和容量规模

        多少电压等级以下才算微电网?多少系统容量以下才算微电网?这是一个很纠结的问题,就如同我们纠结分布式电源一样。前不久,我们也在纠结220kV到底算不算增量配网范畴,而《有序放开配电业务管理办法》给了我们答案,按功能划分的意义大于生搬硬套按电压等级划分。同样对于微电网来说,我们认为更应注重功能的划分而不是电压等级和容量。

        同时,微电网内清洁电源装机容量规模和年交换电量比例也是我们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时遇到的问题之一。约定微电网装机容量和年交换电量比例有利于电网的管理,减少电网的冗余建设,但是由于可再生能源的年利用小时数与负荷年利用小时数严重不匹配,微电网装机容量比例似乎比年交换电量比例的设计意义更大。

微电网经济性问题

        微电网经济性问题争议较大。一般而言,微电网的分布式电源可以包括分布式光伏、分布式风机、分布式三联供和储能。由于分布式光伏目前仍有较高补贴,其经济收益较为可观,但是其它类的分布式电源经济性却没那么乐观,再加上配电设施和微网集成管理平台系统的建设,会进一步拉低微电网的整体收益率。同样,在国内尚无电力现货市场实时交易的情况下,微电网也无法通过电力辅助服务获得好的经济收益。而目前国内一些微电网开发比较好的企业,之所以能够保证微电网有8%以上的收益率,更多原因来自于节能服务、全产业链模式等其它因素。

微电网配售电问题

        目前国家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微电网开展配售电业务。考虑到我国增量配网尚属试点阶段,微电网配售电将面临更多困难。例如,微电网内用户如何与微电网售电公司费用结算、消费不同种类的分布式电源应包含哪些附加费用、用户是否还需要缴纳公共电网的输电费、微电网与外部电网电量交换的价格机制和微电网的备用容量机制如何考虑等等。

        微电网毫无疑问是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但现阶段在微电网管理和商业模式还没有完全理清的情况下,也不应对微电网投资盲目乐观,同时应切忌为了“微电网”而建设微电网,一定要因地制宜从实际需求出发对微电网建设方案进行统筹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