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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提升火电灵活性改造示范试点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7-15

       6月14日,根据《关于建立中丹火电灵活性合作伙伴关系的谅解备忘录》有关要求和提升中国火电灵活性协作平台工作安排,国家能源局正式启动灵活性改造示范试点项目。
      本次示范试点项目的选取原则主要考虑:一是兼顾中央和地方发电企业积累改造经验的需要;二是重点针对可再生能源消纳问题和用电用热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三是 优先大城市周边、热负荷充足地区,充分发挥热电解耦效果;四是兼顾“十三五”期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工程对纯凝机组改造的要求。
       在前期技术路线调研基础上,经综合比选,选取了可再生能源消纳问题较为突出地区的15个典型项目进行试点,主要分布于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河北、广西等省(区),涉及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家电投、神华、国投电力、铁法煤业等多家发电集团。
      提升灵活性改造预期将使热电机组增加20%额定容量的调峰能力,最小技术出力达到40%~50%额定容量;纯凝机组增加15%~20%额定容量的调峰能力, 最小技术出力达到30%~35%额定容量。通过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和合作,部分具备改造条件的电厂预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机组不投油稳燃时纯凝工况最小技 术出力达到20%~25%。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指导协作平台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供技术支撑,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抓紧研究落实示范试点项目的具体改造技术方案,并通过相关支持政策和 激励机制加大推进力度,力争年内完成改造。后续将及时总结推广改造经验,结合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工程,充分发挥火电灵活性改造在提高系统调峰能力和促进 新能源消纳方面的重要作用,推进高效智能电力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