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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家电厂将开展火电灵活性试点改造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7-15

       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 《关于下达火电灵活性改造试点项目的通知》,确定了丹东电厂等16个项目为提升火电灵活性改造试点项目。
       16个项目分布于辽宁、吉林、黑龙江、甘肃、内蒙古、广西和河北7个省(区),大部分位于北方地区,通过试点改造,提升了火电尤其是热电运行的灵活性,将有助于解决我国北方地区冬季供暖期调峰困难、弃风弃光等问题。
       示范试点项目的选取综合考虑了兼顾中央和地方发电企业积累改造经验的需要、重点针对可再生能源消纳问题和用电用热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优先大城市周边及热负荷充足地区以及兼顾 “十三五”期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工程对纯凝机组改造的要求等方面的原则。
       据了解,提升灵活性改造预期将使热电机组增加20%额定容量的调峰能力,最小技术出力达到40%~50%额定容量;纯凝机组增加15%~20%额定容量的调峰能力,最小技术出力达到30%~35%额定容量。
       此次公布的16个试点项目中,国家电投下属4个电厂入选。国家电投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改造将涉及很多具体技术项目,其中比较重要的是增加储能设施,目前主要采取的是热水储能,但改造可能会增加一定的发电机组煤耗水平,项目实施企业将运用综合改造技术,尽量降低煤耗水平。